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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全市科协系统“五个十”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鹰潭市科协 | 作者:海洋 | 发布时间: 2013-10-30 | 5985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县(市、区)科协,市龙虎山景区管委会文化教育局,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协,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企业科协,机关各部室:
为充分调动广大科技工作人员的积极性,进一步发挥科协组织的作用,推动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经研究决定,继续在全市开展“五个十”,即“十大优秀科技工作者”、“十大精品学会”、“十大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基地)”、“ 十大科普示范社区(村)”、“十大农村科普带头人”的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以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十大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范围:在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工程技术及相关科学领域从事科技研究与开发、普及与推广、科技人才培养或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并在第一线工作的我市科技工作者。
十大精品学会评选范围:我市科协系统及县(市、区)学会(协会、研究会)。
十大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基地)评选范围:本市范围内所有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
十大科普示范社区(村)评选范围:本市范围内所有科普示范社区,科普示范村。
十大农村科普带头人评选范围:我市范围内长期在农村面向广大农民开展科普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农民技术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农村科普志愿者。
(二)表彰名额
“十大优秀科技工作者”、“十大精品学会”、“ 十大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基地)”、“ 十大科普示范社区(村)”、“十大农村科普带头人”各10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
(一)十大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条件
1、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勤奋敬业,甘于奉献,开拓创新,积极参加或推动科学技术研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在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2、扎实开展科学技术普及活动,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服务方面成效显著;
3、积极参加和组织学术交流,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中发挥重要作用;
4、在科协其它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
(二)十大精品学会评选条件
1、能够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较强的法制纪律观念、按章程开展活动,坚持依法办会。
2、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基本的办公设施、有独立帐户及一定的活动经费、财务制度健全、社团自身档案管理健全。
3、领导班子健全,配备有专职工作人员或能保证日常工作正常开展的兼职工作人员、会员管理规范。
4、能够依照章程定期召开常务理事会、理事会及会员代表大会,按时换届、及时年检,积极完成市科协部署的各项任务,挂靠单位满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认可。
5、广泛开展活动,每年能够针对当前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组织召开有一定质量和规模的学术活动,开展科普、科技咨询服务、继续教育、表彰奖励等活动,积极创办刊物。
(三)十大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基地)评选条件
1、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1)成立三年以上,组织机构健全、管理规范,具有较强的持续发展能力;
(2)会员农户辐射面在100户以上,会员年均收入高于当地农民年均收入20%以上,拥有一项或多项适用技术,在科学普及、技术推广、协会管理方面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3)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科普工作奖项;
(4)致力于农村科普事业,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面成效显著,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2、农村科普示范基地
(1)基地产业有规模、有特色,产业技术有普及性、推广性;
(2)有明确的科普工作规划和任务目标;
(3)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科普工作奖项;
(4)具有开展科普活动的固定场所和科普设备,定期更新科普内容;
(5)积极开展面向农民的科普讲座、展览、培训、咨询等科普活动。
(四)十大科普示范社区(村)评选条件
1、科普示范社区
(1)社区领导重视科普工作,将科学素质建设纳入社区发展总体规划及精神文明建设规划,结合实际制定科普工作规划、年度计划。
(2)社区有专兼职科普工作人员,有一支热爱公益事业、热心科普工作的志愿者队伍(科普宣传员、青少年校外科技辅导员等)。
(3)建有固定的科普画廊或科普橱窗等宣传设施,每年更换内容6次以上,有开展科普教育的科普活动室、科普图书室或科普学校等场所,配备有科普声像设备(电视机、DVD机、科普知识光盘等)。
(4)科普活动成效显著:贯彻实施《科学素质纲要》,积极参加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等大型科普活动,结合社区特点和社区居民的实际需要开展科普宣传活动,开展便民科普服务、咨询活动等。
(5)社区尊重科学、崇尚文明的氛围浓厚,无封建迷信活动和反科学、伪科学现象发生,社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和谐。
2、科普示范村
(1)村支两委高度重视科普工作,制定了科普工作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
(2)建立一支10人以上的科普志愿者队伍,并明确一名科普信息员具体负责科普宣传日常工作;
(3)建立了标准的“一站一栏一员”等科普场所和设施,并经常在站内开展活动,科普宣传栏内容更换一年不少于3次;
(4)发展了一批农村科技带头人或科技示范户,形成了具有工作特色的农村科普示范基地或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发挥了辐射带动作用,推动了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促进了科技与经济的结合,农民收入年增长辐度均高于所在乡(镇)的平均水平;
(五)十大农村科普带头人评选条件
1、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宣传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模范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
2、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科普工作奖项;
3、具有奉献精神,热心农村科普事业,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
4、在农村开展科普工作连续三年以上。组织开展农村科普工作和依靠科技带领农民致富,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成绩显著,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得到当地农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评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坚持条件,保证质量,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群众监督。
(二)评选重点要面向基层工作人员,评选对象要有广泛的代表性。
(三)评选工作坚持逐级推荐的原则。各县(市、区)科协、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企业科协为推荐单位。
(四)请各推荐单位按要求组织好统一制发的各类申报表(见附件)的填写与推荐。务必于2014年1月20日前报送市科协。申报表要求一式两份,事迹材料在500字左右。(本通知及附件的电子文本可在鹰潭市科学技术协会网站下载。鹰潭市科协网址http://www.ytkx.gov.cn/)
(五)推荐名单由市科协组织评审和认定。
四、奖励办法
1、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授予“鹰潭市十大优秀科技工作者”、“鹰潭市十大农村科普带头人”荣誉称号,颁发获奖证书;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授予“鹰潭市十大精品学会”、“ 鹰潭市十大科普示范社区(村)”和“鹰潭市十大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基地)”荣誉称号,颁发奖状。
2、上报省级、国家级先进从本市历次评选结果中产生。
五、联系方式
学会部联系人:黄 知 电话:6441197
普及部联系人:彭电光 电话:6446065
 
附件:
1.关于开展全市科协系统“五个十”评选活动的通知
2.申报表
 
 
二〇一三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