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城建档案管理
二、政策依据:
1.江西省建设厅《江西省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赣建字[2005]4号)
2.鹰潭市政府《鹰潭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鹰府发[2005]21号)
3.鹰潭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审定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档案管理收费标 准的复函》(鹰计收费函字[2005]5号)
4.鹰潭市建设局《关于建筑市场规范管理的若干意见》(鹰建发[2008]14号)
三、办理程序:
(一)工程档案预验收及移交管理
在施工许可前,凭立项批文及《中标通知书》办理工程档案建档手续,在组织竣工验收前,向档案馆提请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合格后发给《城建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书》
城建档案馆对工程档案预验收,重点验收以下内容:
1.工程档案完整,齐全。
2.工程档案内容能真实、准确地反映工程建设活动和工程实际状况
3.工程档案立卷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4.竣工图绘制方法,图式及规格符合建设部《编制基本建设工程竣工图的几项暂行规定》(建发字[1982]50号)的专业技术要求。图面整洁,盖有竣工章
5.文件的形成,来源符合实际,要求单位或个人签章的文件,其签章手续完备
6.文件材质、幅面、绘图、用墨、托裱等符合归档要求
(二)查询利用档案,凭有效证件登记查询
(三)档案复制、证明,凭有效证件登记办理
四、收费标准:
1.档案建档、保护费,每卷8元
2.档案“八防”服务费,每年每卷10元,保管期按60年计算(工程项目上不便计算的按工程投资额的3‰计算档案保护服务费)
3.档案查阅、复制、证明费,按有关规定收取
五、受理部门:
鹰潭市城建档案馆
地址:林荫东路4号 电话:6251560
六、投诉电话:市建设局监察室:626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