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土木建筑学会入会须知
本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个人会员包括普通会员、资深会员和荣誉会员。
一、 个人会员
(一)会员须拥护本会的章程,有加入本会的意愿,并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工程师(含注册工程师)、讲师、助理研究员以上技术职务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土木建筑科技人员;
2、非高等学校毕业,从事土木建筑工作十年以上,具有相当技术水平和工作经验的技术人员;
3、热心和积极支持学会工作,并从事土木建筑类专业工作的管理人员;
4、定居港澳台地区及国外的土木建筑科技人员;
(二)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1、有选举权、被选举权;
2、对本会工作有建议权、批评权和监督权;
3、优先参加本会举办的学术活动;
4、优先取得本会有关学术资料和服务;
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
2、执行本会的决议,完成本会所委托的工作;
3、积极参加本会各项活动;
4、维护本会合法权益,向本会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
5、按规定缴纳会费。
(三)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会员入会须由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本会审查批准;或由本会委托的专业委员会、分会、团体会员单位按会员条件推荐,报经本会审查批准后,由本会颁发统一会员证。
定居港澳台地区及国外的、符合会员条件的土木建筑科技人员,申请加入本会,须由本人提出申请及本会壹名会员介绍,由本会直接审查批准,并颁发会员证。会费缴纳的具体办法,按本会港澳台地区及国外会员条例规定实施。
二、 资深会员
(一)资深会员须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教授、研究员或高级工程师职称,会龄在二十年以上的本会会员,并在本学科专业做出突出成绩者;
2、在土木建筑界有较大影响的专家。
(二)资深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两名本会理事介绍或专业委员会、分会、团体会员单位推荐,经本会审查批准后,颁发证书。具体办法按本会资深会员条例规定实施。
(三)资深会员除享有会员的权利和义务外,还有下列权利和义务:
· 受本会委托,代表本会参加国际学术组织及其活动;
· 优先被推荐在港澳台地区或国外从事专业工作的职业资格认定;
· 承担本会、分会、专业委员会委托的任务。
三、 荣誉会员
(一)荣誉会员须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 对土木建筑科学技术发展和学会建设有特殊贡献的人士;
2. 具有较高学术威望的外国专家、学者及有关人士;
3. 曾担任本会理事长、副理事长、常务理事或专业分会理事长,任期届满者。
(二)荣誉会员为终身荣誉称号。由本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分会和专业委员会推荐,经本会审查通过后,颁发荣誉证书。
四、 团体会员
(一)拥有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愿意参加本会活动并支持本会工作,在土木建筑专业领域有一定影响的科研、教学、设计、监理、施工、生产、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及有关团体,可申请为本会团体会员。
本会理事所在的企事业单位、院校应是本会当然团体会员。
(二)团体会员由单位直接向本会提出申请或由分会、专业委员会推荐,经本会审查批准后,颁发团体会员证书。具体办法按本会团体会员条例规定实施。
(三)团体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 有选举权、被选举权;
· 对本会工作有建议权、批评权;
· 优先参加本会组织的有关活动和会议;
· 优惠取得本会有关学术资料;
· 可要求本会优先给予技术咨询。
义务:
· 遵守本会章程及团体会员条例;
· 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
· 协助本会开展学术交流和科学普及活动;
· 在本单位协助本会发展和管理个人会员(含学生会员);
· 按规定缴纳会费。
五、会员的管理
(一)个人会员由专业委员会、分会、团体会员单位协助本会发展和管理;资深会员、荣誉会员,由本会遴选、审批和管理;定居港澳台地区及国外的会员,由本会直接发展和管理;团体会员由本会直接或由各专业委员会、分会协助发展和管理。
(二)会员入会自愿、退会自由。会员无故二年不缴纳会费即视为自动退会。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
(三)会员如有损害本会名誉、严重违反本会宗旨行为的,经常务理事会决定予以除名。会员如触犯刑律,其会籍自动被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