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发改委通报了各设区市人民政府2012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我市获通报表扬。
此次节能目标评价考核,是根据《江西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和《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文件精神,由省发改委会同省政府有关部门对各设区市2012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现场评价考核,考核结果报省人民政府审定后,向全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此项考核结果分别作为设区市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对设区市人民政府节能减排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整改的重要依据、对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绩效考评的内容之一,并与高耗能项目节能评估审查等有关政策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