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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来源: | 作者:大海 | 发布时间: 2011-06-17 | 3945 次浏览 | 分享到:

一、设定依据:

《房屋建筑工程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2009年建设部令第2号)

二、办理条件:符合法定条件

三、申报材料:

1.《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四份

2.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 单位工程质量综合验收文件,包括地基基础(含桩基)、主体结构等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记录、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

4.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及图审报告

5.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7. 防雷验收备案表

8. 消防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9. 建设项目污染防治设施(工业项目)竣工验收批复文件

10.《工程质量保修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11. 室内环境检测报告

12. 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原件)

13. 单位排水管涵接入城市排水管网验收备案

14. 建设工程档案移交证

四、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审核→发证

五、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七、受理机构:鹰潭市行政服务中心2楼市城乡建设局窗口  电话:0701-6264018

              地址:市林荫东路与湖西路交汇处

办理机构:鹰潭市行政服务中心2楼市城乡建设局窗口  电话:0701-6264018

              地址:市林荫东路与湖西路交汇处
 

以上复印件(无原件)需在原件存放处(城建档案馆)盖公章认可;报送的资料应按顺序装订成册(规格:A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