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定依据:
《房屋建筑工程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2009年建设部令第2号)
二、办理条件:符合法定条件
三、申报材料:
1.《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四份
2.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 单位工程质量综合验收文件,包括地基基础(含桩基)、主体结构等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记录、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
4.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及图审报告
5.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7. 防雷验收备案表
8. 消防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9. 建设项目污染防治设施(工业项目)竣工验收批复文件
10.《工程质量保修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11. 室内环境检测报告
12. 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原件)
13. 单位排水管涵接入城市排水管网验收备案
14. 建设工程档案移交证
四、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审核→发证
五、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七、受理机构:鹰潭市行政服务中心2楼市城乡建设局窗口 电话:0701-6264018
地址:市林荫东路与湖西路交汇处
办理机构:鹰潭市行政服务中心2楼市城乡建设局窗口 电话:0701-6264018
地址:市林荫东路与湖西路交汇处
以上复印件(无原件)需在原件存放处(城建档案馆)盖公章认可;报送的资料应按顺序装订成册(规格:A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