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领导,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为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有效推进,我局成立了“鹰潭市城乡建设局推进创建宜居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属相关单位、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城乡建设科,按照“统一领导,分工指挥,层级负责,包干落实”的原则,高位推动宜居城市创建工作。
二是明确职责,全面分解各项创建工作任务。我局牵头的工作有2项,即加大对住宅设计、施工质量的监管力度,执行分套验收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加大城市备用水源工程建设力度,加强水源地保护区内管理,确保居民饮用水安全。配合的工作有6项,即配合保障性住房建设、危旧房、棚户区改造、滨江公园二期建设、垃圾和污水处理六项工作。我局对这些任务全面进行了分解,明确了职责。
三是加强督查,确保各项创建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对各项创建工作进行了不定期督促检查,要求各责任科室严格按照创建宜居城市的评分标准开展工作,齐心协力、紧密配合、突出重点,确保高质高效完成各项创建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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